保障民生无小事,法院扣车促执行

时间:2022-08-19 09:52:19 来源:凤台县人民法院

扣押车辆

“这么热的天为了我的事来回奔波,你们辛苦了!”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后,当事人岳某文对执行干警激动地说。

2017年4月,岳某聘请岳某文作为驾驶员,从事运输工作。由于资金有限,未能足额支付工资,双方于2021年2月6日结算过后仍欠岳某文工资款106900元。之后岳某文多次催要,岳某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,岳某文遂诉至法院。

法院审理认为,岳某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,岳某文与岳某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,岳某文完成劳务活动后,岳某应及时向其支付工资款。岳某在欠条中确认所欠工资款106900元,岳某文据此主张权利,符合法律规定,遂判决被告岳某向原告岳某文支付本息合计108180元。
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通过线上“总对总”查询功能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,反馈被执行人名下除车辆外,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,执行干警通过线下调查亦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。8月16日上午,结合申请人提供线索,执行干警快速出击,迅速到达车辆所在地,一举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货车一辆。

涉民生案件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,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,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,法律就是维权的最好武器。下一步凤台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,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,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编辑:王俊杰  审编: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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